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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型获得政府支持
发布时间:2010-06-30 17:21:34 点击量:

     交通部日前下发第一批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的通知,包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4个车辆企业的24个车型获得首批推荐,今后推荐车型将在市场准入管理上和收费等方面获得一定的优惠。 
 
  交通部此举是为了提升道路货运车辆整体技术水平,推进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车型的多轴化、重型化和厢式化。第一批推荐车型的产生是根据2005年颁布的《货运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程序,由专家审查决定。最终确定24个推荐车型共涉及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个车辆企业。交通部称,这些企业属于国内货车生产特别是中重型货车生产的主流企业,被推荐的车型具有标准化程度高、自重轻、承载量大、安全性能好和能耗低的优势,符合道路货运车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交通部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应当对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予以扶持,在市场准入管理上,应当优先予以许可,在收费等方面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级财政、物价部门制定。各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对推荐车型,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滞留和罚款,在超限超载检查中要给予快速通过的便利;对发现推荐车型有明显超限超载情况等违法行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通知称,道路货运经营者凭借加盖推荐车型印章的《道路运输证》,在车辆审验有效期内,办理相关费用优惠手续。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车辆审验,对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进行年度复验,已推荐的车型如因改装(改造),引起推荐车型表中技术参数和装备变化且不符合推荐车型表要求的,道路管理机构应当取消其推荐车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