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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北部湾港口与物流合作发展的战略目标
发布时间:2010-08-18 09:07:33 点击量:

泛北部湾港口与物流合作的机遇与对策(3)
(2010年8月13日在第五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上的演讲)

泛北部湾港口与物流合作发展的战略目标 


    泛北部湾港口群建设的全球定位是建立适应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满足泛北部湾的产业升级和优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的全球海运贸易的核心组合港。
    1.总体目标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对港口合作的要求,考虑到区域港口及物流发展的基本现状,泛北部湾区域港口和物流合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理顺区域内部各港口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的区域港口与物流合作机制,提升区域港口整体能力和物流基础设施能力,通过发展港口及物流的服务功能、产业布局与发展功能,增进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交流,促进相互投资与贸易,形成相互协调、互利共赢、分工协作的泛北部湾港口群,使泛北部湾港口群成为太平洋西岸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使泛北部湾地区成为世界具有重要地位的经济新高地,最大程度地提升泛北部湾区域在国际经济舞台中的地位。
    2.近期目标
    力争在5年内,初步形成有影响力的泛北部湾区域港口和物流发展合作机制,实现港口基础设施和业务流程的基本对接,初步实现中国—东盟之间商品贸易、旅游便利化,港口生产效益明显提高。
    3.中长期目标
    经过十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成务实高效、功能完善的泛北部湾港口和物流合作机制;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多种运输方式顺畅衔接的区域性港口与物流网络;建成航线密布,优势互补,港口码头、岸线资源合理利用的区域港口群体网络;港口通过能力与港口运输需求基本平衡,港口生产经济效益良好;泛北部湾海上旅游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形成开放、合作、协调、有序的泛北部湾港口利益共同体,对于世界海运、港口和物流事务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在港口和物流发展中注重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使泛北部湾成为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海洋次区域。
    四、泛北部湾港口与物流合作的对策建议 
    1.建立港口与物流发展的合作和协调机制
    建议各个国家和地区联合成立泛北部湾港口与物流合作委员会,该机构负责制定区域港口和物流发展的重大决策,协调各方投资关系,指导港口企业开展合法经营,发布区域港口信息,引导企业和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协调机制促进泛北部湾港口构建战略伙伴,建立具竞争力的港口群。避免腹地重叠的港口,重复投资和恶性竞争,发挥港口之间的优势互补,促进港口和物流资源的战略整合,推进以港口为重点的交通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布局,加快相关供应链和物流服务发展,提升泛北部湾港口群竞争力,有力促进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发展。
    2.依据港口特点,发展多种形式的港口与物流合作 
    建议根据区域港口各自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与功能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港口与物流合作:1)开放港口投资与发展,共同投资港口建设;建设区域内集成的港口服务网络(如港口作业模式,装卸设备与技术,共享的的货运信息系统等);2)泛北部湾主要港口在航线航班建设方面合作,从供应链按时、保质、保鲜的运输要求出发,建立港口间集装箱、散货、旅游航线航班;3)协调与世界其他地区(如北美,欧洲)港口航线航班的设立,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4)共建港口信息系统和调度指挥中心,如港口提前通知来往航班和可能的变化;5)港口安全合作:可包括安全标准,检查程序合作,安全监控信息共享等。
    3.加强港口及物流基础建设合作和区域集疏运系统衔接
    建议加强港口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提高区域内港口综合通过能力。一是各有关政府为促进区域港口合作,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港口码头、进港航道、集疏运系统、供应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提高资源整合、一体化服务的能力。依托港口开展一体化的物流服务,提供货物在港口、海运及其他运输过程中的最佳物流解决方案,包括腹地运输、报关、报验、包装、库存管理、提供金融、保险方面整合服务。
    建议建立协调和规划区域集疏运系统发展的平台,统一协调对区域物流包括集疏运系统合作的认识,设立专门协调机构,规划区域内港口与物流合作,尤其是涉及区域内多个国家的港口集疏运项目的建设。相互借鉴集疏运系统发展经验,在政策层面为区域港口及集疏运系统合作与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并为不同交通管理模式的协调及物流(集疏运)企业的运营、管理和资源整合提供交流合作平台。
    4.加强港口与物流发展的金融与投资服务合作
    随区域经济发展及国际贸易量增长,泛北部湾港口以及相关集疏运系统发展需求增长迅速,现有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然而,集疏运系统(公路,铁路)建设,以及港口和集疏运相关设施的建设的投入相当巨大。相关国家除可考虑加大国家财政支持外,也应改善或制订有利于区域港口物流及集疏运系统发展的投资政策,鼓励和吸收国际和私人资本共同参与大型物流及集疏运项目,加快泛北部湾区域港口及物流系统建设,为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合作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
    5.加强区域港口与物流企业主体市场的发展
    建议各个国家和地区努力为区域港口与物流企业提供更宽松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鼓励支持各国企业间以经济为纽带进行多种方式的合作,如相互参股融资、联合建设码头、联合开辟班轮航线、相互设置服务代理机构、码头租赁经营等。采取切实措施,降低港口与物流企业在区域国家投资与发展的门槛,培育与泛北部湾及相邻区域产业需求配套的物流服务形态,建立起服务质量好、技术先进与国际接轨,并能满足泛北部湾及其所辐射地区的物流服务需求,具备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特色的现代港口与物流企业群体。 #p#分页标题#e#
    6.推进综合快速通关,实现区域内港口业务与贸易便利化
    加强港口口岸管理合作和贸易便利化建设。通过政府合作,企业参与,采用现代管理和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电子口岸数据平台,畅通口岸进出口货物的信息流、单证流、货物流和资金流,相互简化出入境手续,推进检验检疫、海关、海事、边防之间的相互联合、协作,逐步制定区域内统一的标准,简化区域内人员和货物流动的手续,加快通关速度,缩短人员及货物在港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7.加强港口与物流管理与技术合作
    泛北部湾国家发展水平不一,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港口与物流的规划、设计和运作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水平也不一致。如新加坡等国,港口及其集疏运系统规划,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比较成熟;中国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港口集疏运设施发展方面已具备一定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区域国家可通过交流合作,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吸收管理和技术经验与技能,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有管理和技术经验的大型现代化物流和集疏运相关企业的跨地区经营,加快区域港口与物流发展。
    8.加强港口与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合作
    泛北部湾港口应加强港口及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合作,以信息流带动区域物流、人流和资金流效率提升。以港务管理部门为主体,建设港口信息中心,推进港口管理信息化、和港口贸易无纸化。在航运综合信息共享上有所突破,推进港口、海关、海事、商检等在综合信息共享,拉动区域航运与物流市场发展,并通过信息手段加强物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9.建立区域港口科研及咨询机构,有力支撑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
    泛北部湾地区多数国家的港口与物流发展仍处于发展阶段,建议成立区域港口合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探索港口与物流发展新模式新政策研究,凝聚区域港口发展合力。作为挂靠区域港口合作委员会直属的科研机构,辅助和支撑各国政府制定区域合作政策,服务于区域内外各种企业关于区域港口区域发展领域各个方面的投资决策,跟踪区域内外港口动态,支持区域港口群的快速发展和科学决策。
    10.推动临港工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港口的社会功能
    建议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围绕港区辟出一定范围,建立临港工业区、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自由贸易区,制定泛北部湾区域相对一致的优惠政策,吸引区域内各种资源、企业、人才参与临港工业的发展。